阜新市自然资源局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和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进行定期的违法占地行为排查。同时, 它也开展公示工作。在近期, 阜新市使用官方渠道, 集中曝光了一大批典型的违法占地案例。
这些案例涵盖了擅自占用耕地的情况。这些案例也涵盖了未批先建的情况。这些案例还涵盖超面积用地的情况。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已经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并且, 它们已经完成整改任务。下面是关于本次曝光台所涉及的核心案例以及最终的处理结果。
案例一:某企业未批先建占用集体土地
经过调查核实, 阜新市某区有一家企业在没有拿到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之下, 私自就在集体农用地上面进行了厂房的建设工作, 违法占用的土地面积大约为12亩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这里面包括了基本农田2.8亩的内容,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依照法律规定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责令停止建设工作, 限期拆除这些违法的建筑设施, 并且要求恢复土地原来的状态, 同时还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 这家企业已经在规定的整改期限之内完成了拆除以及复耕的工作, 相关的费用已经缴纳到国库之中了。
案例二:超批准面积占地建设
某镇里的一个建设项目阜新违法占地典型案例曝光台阜新违法占地典型案例曝光台,之前批准的用地面积是2000平方米。但是实际上, 它占用了3100平方米的地。这多出来的部分, 就是超出批准面积的1100平方米。因为这样,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土地管理法》里面的第七十七条规定, 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决定。
要求退回那些非法占用的土地。并且, 要没收那些建在超占土地上面的建筑物。还要对违法用地的那一部分进行罚款。算下来, 每平方米要罚25元钱。现在, 项目单位已经把超出批准面积的主动退还了。而罚款也已经被执行, 全部都到了位。
案例三:长期闲置国有建设用地
某家公司, 是通过出让的方式, 获得了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的, 但是, 那个情况是超过了合同里讲的那个小动工日期, 过了整整两年的时候了, 它还是没有开始建设的, 这就构成了闲置土地的, 然后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它是依法依规地上报了一下, 经过了好好的市级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后, 就做出了要收回那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个决定事情, 而且。
是同时进行了公开的曝光, 现在的这个地块的情况是已经完成了一个收回的动作, 并且重新纳入了出让计划里面。
处罚法律依据
上面提到的这些案例, 它们要进行处罚的主要依据, 就是那些文件里写的东西, 具体的说,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这个条款讲的是要责令退还那些被非法占用的土地, 还要让人家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或者没收, 当然也得罚款, 此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这是关于把耕地改成建设用地的处理方式, 以及《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里面的相关条款, 还有阜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的裁量基准, 这个决定在做出来的之前, 都经过了专门的法制审核程序, 至于当事人那边, 他们是拥有陈述和申辩权利的, 如果觉得不满意, 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整改与后续监管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对曝光案例实行一案一档跟踪管理, 整改完成后是由属地自然资源所进行现场验收并拍摄照片存档的。对那些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人员, 将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同时,还会把违法占地的信息纳入到信用监管系统里面去, 对于涉事企业后续提出的用地申请, 是实行限制措施的。
信息公开与查询指引
对于上述案件的完整处罚决定书以及整改验收记录, 人们可以在阜新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的“行政处罚公示”这个栏目里面去进行查询。
另外呢, 对于那些涉及到土地管理的政策、执法的标准, 还有地方的信息公开这类 things 的情况来说, 社会公众还可以通过比如 www.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com 这样的公开信息渠道来进行交叉查找和参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获取到更加全面的一些政务方面信息。
如果当事人认为那个处罚存在不对劲的地方, 那么他是有资格依照法律规定去阜新市人民政府这个地方申请行政复议的, 或者, 如果他不走复议这条路, 他就需要在法律设定的时间范围里面, 去向人民法院这个机构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