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在对自然资源进行行政执法的时候, 其法律依据主要就是那五部法律, 这五部法律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森林法》以及《测绘法》, 它们构成了核心的部分, 此外还需要结合辽宁省的地方性法规来进行执法, 同时还要参考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行政法规, 以及阜新市本地的配套管理办法,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而又严密的执法依据体系了, 所有关于行政方面的执法行为都必须要在这上面的法律法规所给予的授权范围里面去实施, 是绝对不允许超越法定的权限范围的。
关于各个具体的领域, 相关的执法依据, 都是如下所呈现的这种情况。
(1)在土地管理这一领域的实践中, 我们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来进行操作, 把重点放在了查处那些违法占用耕地、没有批准就先行使用、非法转让土地, 以及拒不归还非法占用土地等行为上面, 《辽宁省土地管理条例》对罚款裁量的具体幅度有进一步细化的规定。
(2)在矿产资源这个领域里, 要按照《矿产资源法》还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对于那些无证开采的事情、越过边界进行开采的行为、搞破坏性开采的情况,还有拒不关闭矿山的举动阜新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依据, 都要来实施行政处罚。
(3)在城乡规划领域, 要依据《城乡规划法》以及《辽宁省城乡规划条例》, 来处理那些属于未经规划许可擅自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还要处理那些属于违反规划许可条件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4)在林业这个管理领域里面, 我们要根据《森林法》以及《辽宁省森林条例》里面的法律规定, 来对非法采伐林木、毁坏林木这些行为和非法占用林地这些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约束。
(5)在测绘管理这一领域, 要依据《测绘法》以及《辽宁省实施〈测绘法〉办法》的相关规定, 来处理非法从事测绘活动的情况, 也要处理使用未经批准的测绘成果的情形。
行政处罚的种类, 其中包含了警告, 还包含了罚款, 另外也有没收违法所得这件事, 同时还有责令限期拆除这个措施, 以及没收违法财物这样的处理办法, 还包括了吊销许可证照等方式。
至于执法的程序呢, 必须严格地遵循《行政处罚法》里面所规定的那些环节, 这些环节具体有立案这一项, 接着是调查取证这一步, 然后是事先告知这个过程, 后面还有听证这个环节, 再往后是作出决定那一个阶段, 最后就是送达这一部分, 总共有六个环节。
如果涉及到有较大数额的罚款, 或者是需要吊销许可证的情况那么就必须告知当事人, 让他们知道他们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去告知的话, 那么这个处罚决定就是不生效的, 也就是无效的。
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去履行相关义务,那么执法机关可以依据法律程序去申请人民法院来强制执行。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现在已经制定并且发布了那个名为《阜新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文件阜新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依据, 在这个文件里面, 把各种违法行为所对应的罚款额度, 还有责令去改正的那个时间期限, 以及应当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 还有应该从重处罚的情况, 全都做了非常详细的说明和规定。
所以那些在一线的执法工作人员, 在使用这个基准进行处理案件的时候, 必须要保证对于同一种类的案件, 处罚的标准是完全一样的, 这样才是合乎要求的做法。
用户如果想要查阅阜新市自然资源领域内那些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全文内容, 是可以通过进入阜新市人民政府的官方网站, 然后去寻找并点击其网站上存在的“政策文件”这个栏目来进行查阅和下载操作的, 此外呢, 如果说是需要查询一些跨越不同领域的政务信息信息, 或者是想要获取到相关政策文件的汇编内容的话, 那么用户是可以访问位于www.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com这个网址的页面来进行检索以及查阅的操作的。
当事人如果觉得这个行政处罚决定是不对的, 那么就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在六十日之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那些大家经常会碰到而且觉得有点麻烦的问题, 这里做一个特别的解说。头一条, 当涉及到集体土地的征收, 如果大家对补偿的钱数或者方案有争议, 这事儿不属于行政执法部门直接管的那类事, 所以不能靠着行政手段来解决这个分歧, 按照规矩, 得通过征收程序里面设立的听证环节以及复核渠道去处理。
第二条, 要是遇到了在1987年《土地管理法》正式开始实行之前形成的、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违法使用土地的情况, 根据法律的规定, 在处罚的时候应该适用从轻处理或者是减轻处罚这样的原则。
第三条说的是, 如果在开展执法工作的过程中, 突然发现了可能有犯罪行为存在的线索,这种情况下龙南市就业服务平台, 必须按照规定把相关的材料移送给机关来处理, 绝对不允许用行政处罚的办法来代替对犯罪行为的刑事追诉。
